《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中C.2.4条“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宜在锚固胶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天进行。若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除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外,推迟不应超过3d”如何理解?

首先,按该条条文说明:国内外标准在制定检验合格指标时,均是以胶粘剂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期为准所取得的试验结果为依据确定的,因此,对实际工程中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日期也应以此为准,才能如实反映其胶粘质量状况,倘若时间拖久了,将会使本来固化不良的胶粘剂,其强度有所增长,甚至能达到合格要求,但并不能改善其安全性和耐久性能。其次,实际工程应用中很难做到当天或推迟不超过3d,那么在接受委托时,应请委托方或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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